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纸浆和胶版印刷纸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所发〔2025〕287号),《关于调整镍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所〔2025〕288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关于调整20号胶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5〕39号)的要求,公司在分析目前市场行情、公司持仓情况后,决定:
自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
交易所将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套期保值调整为6%)。
交易所将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套期保值调整为9%)。
交易所将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及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套期保值调整为8%)。
交易所将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另: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上能发〔2025〕40号)的要求:
自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交易时起: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您谨慎投资,注意风险控制。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