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5号
为进一步规范指定交割库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管理,我所修改了《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
其中,玉米集团交割库总部净资产要求由“不低于1亿元”调整为“不低于10亿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修改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
附件4:相关规则修改对照表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