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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时间:2023-09-08

郑商函〔2023〕68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9月12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自2023年9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docx: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