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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政策的相关提示
来源:建信期货 时间:2023-04-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收取申报费的相关规定,交易所会对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当日报单、撤单或询价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申报费。当日结算时,从期货公司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申报费(期货公司结算时同步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划),部分交易所对该类费用采取梯度的收取方式,如您触发较高梯度,则会被收取高额申报费,甚至导致穿仓。

在此特别提示您:请勿频繁报撤单,如您正在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须严格控制您的报撤单笔数,避免产生大额申报费用支出。

现将各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收取申报费的通知链接整理汇总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https://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41847.html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https://www.ine.cn/news/notice/6054.html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2/07/1655818689351606.htm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508587/index.html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http://www.cffex.com.cn/jystz/20150731/19201.html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