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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
来源:期货日报 时间:2024-03-27

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的“深化亚洲金融合作”分论坛上表示,中国历来高度重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内金融安全网的建设始终秉承“事前防范金融风险过度积累,事中、事后快速高效处置风险”的原则。他还透露,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

论坛上,潘功胜介绍了中国金融安全网建设的实践。

一是强化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稳健的金融机构是金融安全网的坚实基础。本世纪初,中国主动对几家国有大型银行实施改革重组并取得成功,几家大型银行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有力地支撑了中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

二是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网的“第一道防线”。中国根据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变化,适时优化调整金融监管体制,促进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强化处置资源保障。中国目前有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均已有一定规模的积累。2015年中国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执行的50万元偿付限额能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实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奖优罚劣促进机构审慎经营,并被赋予金融风险早期的纠正职能。

四是发挥好最后贷款人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在大型银行改革重组、金融风险处置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有力地维护了中国的金融稳定。

五是强化金融稳定的法治保障。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成本分担机制。

此外,潘功胜还提到,要从全球、区域、双边的角度加强亚洲金融安全网。具体来看,从全球的层面,应继续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份额改革,更好发挥IMF作为全球金融安全网核心的作用。亚洲国家应合作推动IMF份额改革,尽快实现份额占比调整。区域层面,稳步提高清迈倡议有效性,进一步体现本地区特色。双边层面,继续发挥双边货币互换的积极作用。“亚洲的双边货币互换合作不断加深。随着亚洲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亚洲的本币结算需求上升,双边货币互换合作规模不断扩大。”潘功胜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愿与亚洲各经济体继续深化货币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