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客服热线:  400-90-95533 中文|English
首页>客服中心>业务公告>交易所公告
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品质标准的公告
来源: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1-05-21

〔2021〕21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国内外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巴士拉轻油的品质标准。调整后的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品质及升贴水规定如下:

注:1.API度=(141.5/60华氏度时的比重)-131.5;比重,根据ASTM D1298确定。

2.硫含量,根据ASTM D4294确定。

品质符合28≤API°<29的已在库仓单可继续用于期货交割,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品质符合28≤API°<29的巴士拉原油不能再入库。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各油种市场情况变化及发展趋势,适时对油种、品质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