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8年7月9日《上能办发〔2018〕22号-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当SC1810、SC1811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7%。
公司在分析目前市场行情、公司持仓情况后,决定自2018年7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原油SC1810合约公司保证金至10.5%,SC1811合约至11%。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请您谨慎投资,注意风险控制。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