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客服热线:  400-90-95533 中文|English
首页>客服中心>业务公告>交易所公告
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来源: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8-07-09

上能办发〔2018〕22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7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

原油SC18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5.5%;

原油SC18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6%。

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司事务部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