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为9月30日,如持有1710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规定: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710合约进入交割月,法人客户持仓须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棉花为8手、焦炭为10手、焦煤为100手、动力煤为200手、粳稻为50手、铁矿石为100手,硅铁为7手,锰硅为7手。
上海期货交易所持仓应为交割单位基数整数倍: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为2手,镍为6手。自然人客户1710合约持仓在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10月1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
请您及时调整持仓,理性运作。若违规持仓,交易所将强平,亏损自负,盈利可能被交易所没收。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相应处理。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8日